【中原經濟網訊】今年年初,中國銀保監會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以下簡稱“打非局”)消息顯示,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處非聯辦”)發布《關于做好 2020 年春節期間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防范非法集資,抓好“三個重點”
《通知》提到要圍繞重點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確保成效。具體包括:
一要把握重點領域。針對以投資理財、養老保健、私募眾籌、區塊鏈等名義開展的非法集資行為,及時揭示手法、提示風險。
二要把握重點區域。針對春節期間人員聚集流動特點,加大車站機場、商場超市、晚會廟會等區域宣傳力度。
三要把握重點人群。呼吁子女多關心、關愛父母,普及防騙知識,防止老年人上當受騙。重點針對老年群體、返家青年學生、農民工等群體開展針對性宣傳。

識破典型非法集資的“四部曲”
當前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變種層出不窮。根據銀保監會數據,2019 年上半年全國新立非法集資案件 2978 起,同比上升 18.5%;涉案金額 2204.5 億元,同比增長 128.8%。
此前,打非局曾發布公告,幫助公眾識破典型非法集資的“四部曲”。具體包括:
第一步:畫餅。非法集資人會編織一個或多個盡可能“高大上”的項目。以“新技術”、“新革命”、“新政策”、“區域鏈”、“虛擬貨幣”等為幌子,描繪一幅預期報酬豐厚的藍圖,把集資參與人的胃口“吊”起來,讓其產生“不容錯過”“機不可失”的錯覺。非法集資人一般會把“餅”畫大,盡可能吸引參與人眼球。
第二步:造勢。利用一切資源把聲勢做大。非法集資人通常會舉辦各種造勢活動,比如新聞發布會、產品推介會、現場觀摩會、體驗日活動、知識講座等;組織集體旅游、考察等,贈送米面油、話費等小禮品;大量展示各種或真或假的“技術認證”“獲獎證書”“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領導視察影視資料,公司領導與政府官員、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動選在政府會議中心、禮堂進行,其場面之大、規格之高極具欺騙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設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錢。非法集資人通過返點、分紅,給參與人初嘗“甜頭”,使其相信把錢放在他那兒不僅有可觀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還安全,參與人不僅將自己的錢傾囊而出,還動員親友加入,集資金額越滾越大。
第四步:跑路。非法集資人往往會在“吸金”一段時間后跑路,或者因為原本就是“龐氏騙局”人去樓空,或者因為經營不善致使資金鏈斷裂。集資參與人遭受慘重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防范非法集資要做到“三不”
據央視新聞消息,非法集資擾亂金融市場秩序;侵犯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危害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我國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活動。結合近年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典型案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曾發布提示:非法集資花樣繁多,防范非法集資要做到“三不”:
(一)不受高收益誘惑而沖動投資
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 高收益”宣傳。不法分子就是抓住一些集資人——尤其是老年人等特定群體——害怕風險、貪圖便宜的心理特點和金融投資知識匱乏弱點,編造無風險高額回報謊言騙取資金。金融投資專業性強,涉及各類風險管理,社會公眾應當保持理性科學的投資觀念和風險責任意識,掌握基礎的投資知識,多咨詢身邊的專業人士,正確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切莫因一時沖動被騙入局。
(二)不輕信不明身份的機構或個人
要了解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對于主動找上門的所謂“投資商機”或“營銷人員”要小心謹慎,不要盲目地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多方確認認真考慮后再行動。社會公眾要堅決遠離不具有相應資質、超范圍經營、經營異常或自稱公司在境外接受監管的機構。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不與銀行、保險從業人員等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
(三)不輕易投資不透明、不了解的產業或項目
遇到投資集資類宣傳,不要受到宣傳誤導盲目投資,要認真了解產業或項目的資質許可、經營模式、真實性、資金去向和獲利方式等,考慮自己是否了解市場行情、市場規律和潛在風險,做到看不懂的業務不觸碰,沒有說清楚風險點或看不透風險的產品要遠離。不要被各種噱頭迷惑,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
總之,無論非法集資過程中如何花樣百出,不法分子的最終目的都是想方設法套取公眾財產,非法據為己有。防范非法集資活動,保護個人財產免受侵害,廣大群眾應始終保持清醒理性。
非法集資的四個特征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表示,非法集資一般都滿足四個特征:
“非法性”,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批準或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
“公開性”,通過相關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和給付回報;
“不特定性”,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還披露了兩個典型案例
案例一:“黃金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黃金佳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是一家沒有金融業務資質的一般工商企業。自2007年起,該公司依托其經營的多家實體金店,通過媒體、傳單、門店宣傳、業務員對客戶營銷等方式,與不特定的人員簽訂內部福利協議、委托信托協議、金銀/黃金/白銀制品買賣合同等各類投資理財協議,并允諾收益向社會吸收資金。在單位賬戶被管控后,以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名義在分公司、營業部設立POS機繼續吸收社會資金。集資款項被肆意分配,隨意處置,主要用于購買房產、土地、高管發薪、支付店面租金、個人揮霍等。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存款,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秩序。有關犯罪嫌疑人最終被判處刑罰并處以罰金,追繳違法所得返款集資參與人。
案例二:E租寶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安徽鈺誠控股集團在沒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質的前提下,利用e租寶平臺、芝麻金融平臺發布虛假融資租賃債權項目及個人債權項目,包裝成高息理財產品進行銷售,以承諾還本付息等為誘餌,通過電視、網絡、傳單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進行利誘性宣傳,進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除部分集資款用于返還本息、支付工資、宣傳費用外,其余大部分集資款均被肆意揮霍,造成集資參與人巨額財產損失,有關犯罪人員已被法院判決,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