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進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激發投資活力和動力
河南經濟報 記者 李媛媛
“打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體制最順、機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投資營商環境……”4月23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近日印發了《河南省進一步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明確了精簡審批流程的時間目標,并針對審批管理事項及其申請材料列出詳細清單。
《方案》提出,通過全面規范審批行為、精簡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一般性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60個工作日以內。實行承諾制的一般性備案類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開發區內一般性備案類企業投資項目實現“全承諾、拿地即開工”。
值得一提的是,相較于此前的有關政策,《方案》首次提出兩類清單,即《河南省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事項清單》和《河南省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除有明確法律依據外,嚴禁擅自增加(拆分)審批事項、許可條件和受理材料,做到“清單之外無事項”。國家和省政府文件明確對投資審批事項、適用范圍及申報材料等進行優化調整的,可先執行。對企業能夠自主決定、市場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方式能夠解決的審批事項,及時推動取消。
《方案》還提出,對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僅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可視情況適當簡化,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初步設計及投資概算。
對總投資在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項目,縣級(含)以上黨委、政府相關規劃中已經明確或已研究同意建設的項目,部分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建設內容單一、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可不審批項目建議書,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同時,為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水平,《方案》指出,要做好REITs(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項目協調服務工作。為此,有關部門將加強基礎設施REITs政策解讀、操作指導,鼓勵企業拿出優質資產參與試點。對儲備項目加強對接服務,跟蹤前期工作進展,及時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對基礎設施REITs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項目,加強跟蹤服務。
此外,《方案》將“多規合一”“容缺辦理”“多評合一”“區域評估” “聯合審驗”等創新審批服務模式,嵌入到分階段并聯辦理流程中,以充分發揮改革創新舉措的集成疊加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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